特派記者劉鳳瑩/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副所長蕭松林,執行網路巡邏發現臉書有一則貼文稱草莓園草莓被偷吃,員警於是前往實地查訪。


邱姓草莓園主稱,1月10日9時20分許,有一對情侶來園區要入園消費採草莓,經園主同意後入園採草莓,於採草莓過程中該對情侶邊採邊吃,後來有詢問園主草莓一斤多少錢?得知價錢後亦無消費便離去,在旁採草莓觀光客得知後對於該對情侶邊採邊吃行為感到錯愕便臉書貼文,經警詢問園主表示不願追究,但希望民眾要有公德心,因為莓農種草莓很辛苦,希望民眾不要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邱姓草莓農對於警方積極協助與關心非常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