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萬榮分駐所副所長鐘明仁及警員羅光等2員,日前於夜間擔服巡邏勤務,對轄區部落人事物均瞭若指掌的副所長,發現有一素未謀面的男子在部落遊蕩,於是上前了解關心,該名男子渾身酒氣,意識不清,經副所長詢問,該名男子對於本身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家及親友電話均無法正確陳述,只好請羅員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查明該名男子身分及住處。
經羅員查明該男子一人獨居在光復鄉,沒有其他親友可以接送照顧,為避免其在酒醉意識不清的狀態下,獨自在外遊蕩,或誤入山林發生意外,於是以巡邏車護送其返家,當巡邏車駛入光復鄉時,該名男子才稍微清醒,稱其飲酒後想散心,一直以為在住家附近散步,沒想到會迷失到近10公里外的部落山區,並表示身體無大礙,只要回家休息即可,警方離去前,該名男子頻頻致謝,且保證不會再飲酒後出門了。
鳳林分局長林昆達表示,警察工作除維護治安及交通外,為民服務亦是警察的職責,本次案例歸功於員警對轄區人事物的熟悉才能第一時間察覺異樣,並提供民眾必要的協助,避免意外發生。同時呼籲民眾,飲酒應於安全處所,適時適量,酒後切勿駕駛交通工具及減少外出,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是迷失等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