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候進入寒冬,冬令進補在所難免,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呼籲飲酒或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補暖身無礙,但切莫飲宴完畢後駕駛交通工具,且勿存僥倖心態,酒後駕車上路不僅違法更容易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危險。鳳林警分局各分駐派出所持續前往轄內餐廳、小吃店,於餐廳門口、櫃台宣導「喝酒勿開車」、「代駕」、「替代駕駛」,強化酒駕防制觀念,同時請計程車車行(含多元計程車)與餐廳、小吃店保持密切聯繫,請餐飲業者善意提醒顧客喝酒不開車,或是主動提供「代客叫車」的服務,以防制酒後駕車的情形發生。


鳳林警分局亦透過社群媒體、村里辦公室、社區活動中心等,全力宣導「勿酒駕」及「酒後駕車的危害」,提升里民拒絕酒駕意識,警民共構,戮力朝零酒駕邁進,共同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鳳林分局長簡龍宏表示,因酒後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多數都非常嚴重,甚至會讓自己或他人的家庭破碎,且適逢疫情舒緩、年關將近,飲宴應酬的場合相對提升,為了遏止民眾一時疏忽而有酒駕情事發生,分局將持續強化宣導作為,並結合餐飲業者、社區鄰里的力量,共同提升防制酒駕意識,避免憾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