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議會今(29日)召開第19屆第18次臨時大會二、三讀會,縣府所提之18件提案經分組審查後均予以同意,其中三案附帶決議為:



一、建設類案
1:請縣府修訂「111年花蓮縣政府旅遊服務中心委託管理案」委外聘用規定,服務人員應具備多族語言(尤其是原住民語)。
二、建設類
2:東大門夜市為道路及廣場用地,6年得再重新申請臨時性之建築物使用執照,若建置硬體設備於此,將來使照是否同意展延為未知數,建議縣府應另覓適當地點安置攤商及建置硬體設備,避免勞民傷財。
三、建設類
3:鄉鎮、市配合款部分,請縣府依花蓮縣政府對鄉鎮 市公所補助辦法之規定,酌予補助,並協助鄉鎮市公所向中央提出補助計畫。經大會逐條討論,18件提案均順利完成二、三讀,此次大會共組成專案3件,議員參加踴躍,第19屆第18次臨時大會二、三讀會於今天上午順利閉幕。
















































































